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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Ah/110V柜式直流电源

安科瑞(300286):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来源:美式变电站    发布时间:2024-07-09 07: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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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意味着审批机关对于这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所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核准或注册。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这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全文,并格外的注意以下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充足的技术与人员储备,若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行业技术出现重大更替,所处行业竞争加剧,行业人才、技术储备不足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出现,都可能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存在一定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用于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级项目、企业微电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级项目、企业微电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预计将新增营业收入111,752.61万元,达产期第一年合计新增纯利润是22,347.03万元。若募投项目建成后,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客户及产品的市场之间的竞争状况、技术更迭等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将面临募投项目营业收入、盈利、毛利率、内部收益率等指标没有到达预期的风险,进而导致募投项目的盈利能力下滑,对公司总体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三)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级项目建设投资金额51,822.26万元,主要涉及新增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及土地、软件等非货币性资产,募投项目企业微电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投资金额12,743.16万元,相应增加折旧摊销金额,将会给公司纯收入能力及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根据测算,本次募投项目最高年折旧摊销金额为4,604.10万元,金额较大。如果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没有到达预期,存在公司新增折旧摊销金额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企业微电网智能仪表硬件产能351.303万套、企业微电网-别的产品产能2.2万套、电量传感器135万套,整体扩产比例超过80%,新增产能及扩产比例均较大。若市场供求、同行业竞争等因素发生较大不利变化,以及发行人客户、市场开发没有到达预期,则发行人将面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募投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和未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作为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未来的发展高度依赖人力资源。随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以及此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对优秀的软硬件开发、管理及技术服务等各类人才的需求将大幅度的增加。公司这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引进较多人才,有几率存在无法招聘足量员工的风险;同时,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员工规模将大幅度的增加,将对公司员工管理上的水准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有几率存在新增人员的管理风险;此外,根据效益预测,达产期新增员工每年职工薪酬将达到20,582.00万元,该笔职工薪酬为固定成本费用支出,若募投项目未达预期效益,难以覆盖新增职工薪酬,将对发行人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毛利率分别是 45.72%、46.15%和 46.39%,毛利率水平较高。未来若公司不能依据市场需求不断进行产品的迭代升级和创新并保持其一马当先的优势,或行业新进入者大量增加导致市场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加剧,以及经济环境进一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使得公司产品售价下滑,产品成本上升,公司将面临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万元和17,096.53万元,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总额的占比分别是11.57%、12.80%和 12.95%。随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业务拓展的不断加快,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呈增加趋势。同时,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业务逐渐增多,因系统项目验收周期较长导致应收账款规模增加。此外,公司针对不一样的客户(如规模、财务情况、合作年限、银行信用等)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给信用较好的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若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等发生急剧变化或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过大,则可能使公司速度与运营效率降低,存在流动性风险或坏账风险。

  随着用户对服务需求的一直在变化,行业内竞争对象竞争力的逐步的提升,可能会引起公司所处行业市场之间的竞争加剧。若公司在市场之间的竞争中不能有效提升技术水平,不能充分的利用现有的市场影响力,无法在当前市场发展形势下迅速扩大自身规模并增强资金实力,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之间的竞争风险,有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地位出现下滑。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的人以及其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的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的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的人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及这次发行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承销总干事)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这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承销总干事)协商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这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64,414,837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这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这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真实的情况,与这次发行的保荐人(承销总干事)协商确定。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问题造成这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和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本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和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如下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真实的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真实的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这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和实际控制人发生明显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加强长期资金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长期资金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获得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这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六、董事会关于这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来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来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同意。

  本募集说明书里面,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者词组具有以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微电网是指由分布式电源、储能装置、能量转换装置、负荷、 监控和保护设施等组成的小型发配电系统,微电网面向终端 企业用户,是主干网的延伸。

  分布在用户端,接入 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以就地消纳 为主的电源。包括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水能、 氢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含煤矿瓦斯发 电)和储能等类型。

  服务于电力传输产业的第三产业公司,如送变电工程、检修、 设计咨询、设备制造等

  “工程施工设计+采购+施工+维护”模式。在 EPC模式的基 础上增加了运行和售后维护(即“Operation”)的环节

  单个需求和销量不高的产品所占据的共同市场占有率,单个客 户利润较小,但总体市场很大。

  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y,印刷电路板组装,是将电子 元器件通过表面贴装技术(SMT)或者插件技术(THT)等 方法固定并焊接在印刷电路板(PCB)上,从而形成一个具 备特定功能的电子装置。

  注:本募集说明书里面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一般项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 套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 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 物联网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 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验测试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视测定专用仪器仪表 制造;物联网研发技术;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 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 理;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 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 件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软件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照明 器具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营销售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 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为企业微电网所需的设备和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是一家硬件生产与软件开发相结合的高新技术企业,为企业微电网用户更好的提供综合 能效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电网的组成包括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微电网,前四个环节为主干网, 微电网位于电力系统的末端。微电网是指由分布式电源、储能装置、能量转换装 置、负荷、监控和保护设施等组成的小型发配电系统。开发和延伸微电网能够充 分促进分布式电源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的大规模接入,实现对负荷多种能源形式的高可 靠供给,是实现主动式配电网的一种有效形式,是传统电网向智能电网过渡过程 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微电网面向终端企业用户,是主干网的延伸,是能源互联 网等能源新业态的重要落地点。企业微电网的应用场景如下: 公司产品从电量传感器、电力测控与保护设施等硬件终端设备,到边缘计算网关等软硬一体产品,再到基于云平台的电力数据应用服务,形成了“云-边-端”完整的产品生态体系。依托于上述产品体系,公司为用户更好的提供企业微电网能效管理系统及产品,包括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能效管理系统、电气消防及用电安全系统等多个子系统及相应配套所需的端设备(用户端智能电力仪表、边缘计算网关等)。

  公司具备为用户更好的提供可靠、安全、节约、有序用电及智能化运维管理等多方面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结合物联网和边缘计算技术,公司现已推出多套企业微电网能效管理的云平台与系统解决方案,并基于这些方案针对不一样行业的需求进行细分,实现了企业微电网能源可视化管理和能源数据服务,实现用户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形成了通过为客户提供更多附加价值的方式带动硬件销售的模式。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214,716,125股,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三)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控股权变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周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197,988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8.26%,并通过上海前航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 34.46%的股份, 为发行人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自上市以来,控股权未发生变动。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关系如 下图所示: 3、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

  周中先生:汉族,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电子工程系应用电子专业,学士学位,党员。曾在江阴长江斯菲尔电力仪表有限公司从事管理工作。2003年 6月至 2006年 3月,任安科瑞有限总经理;2006年 4月至 2009年 1月,任安科瑞有限执行董事和总经理;2009年 2月至今,任安科瑞董事长;2009年 4月至今,任安科瑞总经理。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除本公司及子公司外,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

  公司主营业务为企业微电网所需的设备和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硬件生产与软件开发相结合,产品有企业微电网能效管理系统及相应智能电力仪表产品和电量传感器等。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40仪器仪表制造业”中的“C4012电工仪器仪表制造”和“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产品主要使用在于电力领域。

  公司所属行业主要受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和管理。

  国家发改委承担着仪器仪表制造业发展的宏观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工业与信息化部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国家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振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等职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承担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及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承担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具体工作由其下属的电工仪器仪表行业分会执行,主要工作包括编制行业标准、行业指导、行业规划、技术交流、行业数据统计、产业及市场研究、行业自律管理等。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是唯一代表中国软件产业界并具有全国性一级社团法人资格的行业组织,其主要职能为:开展行业情况调查,提出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咨询建议;对本行业发展的技术经济政策、法规的制定进行研讨、提出建议;订立本行业行规行约,约束行业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性等。

  深化电力系统数字化平台建设应用,打造 业务中台、数据中台和技术中台,构建智 慧物联体系,打造多种通信技术相融合的 电力通信网,推广共性平台和创新应用, 提高能源电力全环节全息感知能力,提升 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和微电网接入互动 能力,推动源网荷储协同互动、柔性控制。

  推动储能、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虚 拟电厂和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兴市场主体参 与交易。

  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建筑一体化利 用,有序推进主动配电网、微电网、交直 流混合电网应用,提高分布式电源与配电 网协调能力。

  创新电网结构形态和运行模式。加快配电 网改造升级,推动智能配电网、主动配电 网建设,提高配电网接纳新能源和多元化 负荷的承载力和灵活性,促进新能源优先 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积极发展以消纳新能 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实现与大电网兼容 互补。

  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重点用能 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全国性、行 业性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平台,推动高耗能 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完善能源计量体 系,鼓励采用认证手段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中央国务 院关于完整准确 全面贯彻新发展 理念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 见》

  推进电网体制改革,明确以消纳可再生能 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和分布式电 源的市场主体地位。

  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 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建设及应用;加强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推 广应用,鼓励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推 广综合能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 持续释放节能市场潜力和活力。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 要》

  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 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 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 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 电能力。

  进一步放开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 领域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鼓励公共机构 推行能源托管服务;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 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建立绿色建筑统 一标识制度,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 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 造。

  在行业关键技术层面,工业自动化控制系 统装置及仪表领域的人工智能技术、大数 据云平台;供应用仪器仪表领域的高可靠 性-高稳定性计量特性智能产品关键核心 技术以及工业传感器及关键元器件领域的 产品智能化-芯片化-多参数复合技术等将 成为行业关键性技术。

  到 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 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经过 15年 的持续努力,使我汽车核心技术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 售车辆的主流;大力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 建设,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令充 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

  《关于营造更好 发展环境支持民 营节能环保企业 健康发展的实施 意见》

  提升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加大对民营企业 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 独立或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 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 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牵头或参与建设绿 色技术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智能电网用智能电表(具有发送和接收信 号、自诊断、数据处理功能)为鼓励类产 品。

  涉及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中的 “风力发电装备制造、太阳能发电装备制 造、生物质能利用装备制造、水力发电和 抽水蓄能装备制造、核电装备制造、智能 电网产品和装备制造”等。

  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 新动能;积极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 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 术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 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 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 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 司。

  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 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 消防”建设,全面促进信息化与消防业务 工作深度融合,为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 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打造符合实战要求 的现代消防警务勤务机制提供有力支撑, 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部队灭火应 急救援能力和队伍管理水平,实现“传统 消防”向“现代消防”的转变。

  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并规范 微电网健康发展,引导分布式电源和可再 生能源的就地消纳,建立多元融合、供需 互动、高效配置的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 推动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建设。

  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面向公共 服务领域积极开展应用解决方案研发和信 息技术服务,推动软件企业与传统行业企 业深入合作,加快支撑传统行业转型升级 的软件及解决方案发展和应用,培育一批 综合性解决方案提供商。

  加快智能电网发展,积极推进智能变电站、 智能调度系统建设,扩大智能电表等智能 计量设施、智能信息系统、智能用能设施 应用范围,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 互响应能力。加大投资力度,全面实施城 乡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打造现代配电网, 鼓励具备条件地区开展多能互补集成优化 的微电网示范应用。

  新能源微电网代表了未来能源发展趋势, 是“互联网+”在能源领域的创新性应 用,对推进节能减排和实现能源可持续发 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新能源微电网是 电网配售侧向社会主体放开的一种具体方

  式,符合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可为新能 源创造巨大发展空间。各方面应充分认识 推进新能源微电网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 组织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为新能源微电网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并在积 累经验基础上积极推广。

  全面提升电力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全面体 现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促进集中与分散 的清洁能源开发消纳;充分发挥智能电网 在现代能源体系中的关键作用。推广应用 输变电设备状态诊断、智能巡检技术;建 立电网对冰灾、山火、雷电、台风等自然 灾害的自动识别、应急、防御和恢复系统。 推广智能计量技术应用,完善多元化计量 模式和互动功能;加快电力需求侧管理平 台建设,支持需求侧管理预测分析决策、 信息发布、双向调度技术研究应用。

  提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包括 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 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 机制;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 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推进发用电 计划改革,更多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稳 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 配售电业务;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 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加强电力统筹规划 和科学监管,提高电力安全可靠水平等。

  随着上述《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多项行业政策的发布,公司所在的微电网行业将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将促进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并推动公司实现自身的发展的策略与目标。(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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